因信称义,从定罪到与神和好--20261018許健文長老2天前讀畢需時 1 分鐘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tTiLqBP_4dQ下载视频下载音频羅馬書 4:1-8,5:14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?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 3 經上說什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 4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。 5 唯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, 7 他說: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 8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」5 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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